16年做愛6次…試管生女 怨婦准離
2010/04/21
嘉義縣一對公務員夫妻長期失和,妻子指控結婚十六年來做愛未超過六次徵信社,連女兒都是試管嬰兒,丈夫還反常在她面前看A片自慰,訴請離婚。法院昨天判離,女兒判給妻子,陳姓男子得負擔近一百四十萬元扶養費,對此陳回批妻子的指控都是假的,將上訴。
陳姓男子說,法官只聽單面之詞,他要找律師研究爭取權益。記者查證時,他氣憤地說,這是他和妻子的私密房事,與公眾利益無關,若損及他名譽,將提告。高女感謝法官裁決,讓她擺脫婚姻陰霾。
五十一歲高姓女子說,十六年前和大她三歲的陳姓丈夫結婚,兩人都在公家機關服務。婚後丈夫對她說「聽說妳是千萬富婆,怎麼只有這些錢?」之後天天在她面前看A片自慰,她想盡人妻責任,卻換來被惡言辱罵,結婚至今只做愛四至六次。
「丈夫只愛我的錢,拿錢買大批衣服、藝術品享用」,她說,丈夫是大男人主義,「他的衣服要我用手洗,我的衣服用洗衣機洗」 ,且常罵她「瘋查某、破格、白癡!」
高女說,她很想要小孩,卻沒有行房,到民國九十年,只好用試管嬰兒生個女兒,但小孩發燒,丈夫照樣不照顧,還拿面紙盒丟小孩眼睛,她受不了家暴,去年七月搬出並訴請離婚。
陳姓男子反駁妻子的指控都是謊言,也否認做愛少和看A片。他說,妻子工作壓力大,有子宮屈位、習慣性流產才做試管嬰兒。妻子常跟姊妹逛街購物,他在家當宅男;他都買新產品給妻子試用,妻子不用,還罵他亂花錢。
法官審理時,九歲女兒作證說,爸媽常吵架,且爸爸常用髒話罵媽媽,她不贊成兩人在一起。法官認為兩人爭吵不休婚姻難維持,因此判離。女兒希望跟母親居住,因此監護權判與高女,陳得月付一萬多元扶養費到民國一百一十年。